合同遗失声明
作者:
洛阳市青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
2017-05-22 浏览次数:
1081
合同遗失声明
因员工保管不善,于2017年丢失百度推广合同两联,此合同为一式两联,合同编号为LYYXBDjj160387,合同盖有“洛阳市青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“。因合同未签约,故此合同不生效,特在此声明此合同作废无效。
洛阳市青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2017年5月20日
分享到: